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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(第2页)

“你来了。”王叔说。声音很小,像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。“我等你很久了。”

这句话和王叔上次见他时说的一模一样。不是因为他记得,而是因为他只会说这几句话了。他的意识已经萎缩到了一个很小的范围,只剩下几个固定的短语,像一台坏了的录音机,反复播放同一段录音。

“我给你带了点东西。”林峰说。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截指骨,放在王叔的手心里。王叔的手指蜷缩了一下,把那截骨头握住了。他的脸上忽然出现了一种林峰从未见过的表情——不是笑,不是哭,不是恐惧,不是平静,而是一种比所有这些都更原始的、更本能的、像婴儿第一次握住母亲手指时的那种表情。是依赖。是一个人抓住了一个可以依靠的东西时的那种依赖。

“这个是谁的?”王叔问。他的声音清晰了一些,像那截骨头给了他一点临时的、短暂的清醒。

“我爷爷的。”林峰说。

王叔握着那截骨头,把它贴在胸口,闭上了眼睛。他的嘴唇又开始动了,这一次林峰听清了他说的话。不是胡话,不是呓语,是一个完整的、清晰的人名。他一个一个地念:林守正,林远图,林怀山,林峰。他把林家每一代守门人的名字都念了一遍,念到最后一个是“林峰”的时候,他的嘴角终于牵动了一下,是笑,是一个短促的、克制的、嘴角只牵动一下的笑。是王叔自己的笑。

林峰在王家待了一个多小时。王叔女儿给他倒了杯热水,他喝了,说谢谢。王叔后来睡着了,握着那截指骨,像一个孩子抱着他的玩具。林峰把那截指骨从王叔的手心里轻轻取出来,放回自己的口袋。王叔的手在失去那截骨头的时候,手指抽搐了一下,像在梦里抓住了什么东西,但抓空了。

林峰下了楼,跟王叔女儿说了几句话。他说:“如果他有事,给我打电话。”王叔女儿点了点头,眼眶又红了,但没有哭。她说:“谢谢你来看他。”林峰说:“不用谢。我应该早点来的。”

他走出王叔家,走进雾里。雾比之前薄了一些,能看清前面十几米的路了。他走回车里,发动引擎,开回了城。到出租屋的时候,已经凌晨一点多了。他洗了澡,躺到床上,闭上眼睛。他没有梦到爷爷,没有梦到井,没有梦到任何和过去有关的东西。他梦到了一个很大的、阳光很好的草坪,草坪上有一个人在放风筝。风筝飞得很高,很高,高到几乎看不见了。放风筝的人仰着头,看着那根细细的风筝线,脸上带着一种安详的、满足的、像做完了一件事之后才有的表情。那个人是爷爷。年轻的爷爷,穿着军绿色外套,头发浓密,眼睛明亮。他的眼睛是睁开的,没有凹陷,没有空洞,是一双完整的、健康的、看得见一切的眼睛。他在看那只风筝,风筝在天上飞,线在他手里,一切都在他控制之中。

林峰站在远处,看着爷爷。爷爷没有看他,只是专心地放风筝。那只风筝越飞越高,越飞越远,最后变成了一颗小小的、白色的点,像一颗星星在白天的天空里。然后线断了。风筝飘走了,飘向了更远的地方,飘向了爷爷看不见的地方。爷爷没有追,没有喊,没有哭。他只是站在那里,看着那只风筝消失的方向,手里攥着那根断了的线。

林峰醒了过来。天已经亮了。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钻进来,在床单上画出一条细细的金线。他躺了一会儿,看着那条金线慢慢地变宽、变亮。他拿起手机,早上七点三十六分。有一条未读消息,是母亲发的:“今天回不回来吃饭?你姐说炖排骨。”他打了两个字:“回来。”发送。

他坐起来,穿上拖鞋,去卫生间洗漱。镜子里的人看起来不像一个“被设计出来的人”。他看起来就像一个人,一个普通的、有黑眼圈、有胡茬、有一头乱糟糟头发的年轻人。他不知道“被设计出来的人”应该长什么样,也许就应该长他这样。也许所有人都是被设计出来的,被基因设计,被环境设计,被父母的教育方式设计,被社会的规则设计。他只是多了一个设计者——门兽。那又怎样?他活着,他心跳,他呼吸,他会冷,他会饿,他会孤独。这些不是设计出来的,这些是他自己的。

他刷牙,洗脸,刮胡子,换衣服。白衬衫,深色裤子,皮鞋。他拿起手机和钥匙,出了门。楼道里的灯是声控的,他跺了一下脚,灯亮了。他走下楼梯,推开单元门,外面的空气清冽而新鲜,雾已经散了,天空是淡蓝色的,有几朵薄薄的云,像被风吹散的棉絮。

他发动车子,驶上了去姐姐家的路。阳光从挡风玻璃照进来,照在他的手上。他的手是干净的,握着方向盘,手指轻轻地、有节奏地敲着,像在弹一首无声的曲子。收音机里在播天气预报——今天晴转多云,最高气温六度,明天有雪。他调高了音量,让那个女声充满整个车厢。

他开了将近一个小时,到了姐姐家。楼下的停车位满了,他把车停在路边,走上去。六楼,电梯还是坏的。他爬上去的时候,外甥的声音已经从楼道里传下来了:“舅舅来了!舅舅来了!”小家伙站在楼梯口,穿着一件红色的棉袄,脚上踩着棉拖鞋,手里拿着一辆玩具小汽车,看见林峰就冲过来,把汽车塞进他手里。“舅舅你看,新车!”林峰蹲下来,看了看那辆小汽车,是辆红色的消防车,轮子可以转,梯子可以升。他按了按车顶的按钮,车子发出“呜哇呜哇”的声音,外甥高兴得直跳。

姐姐从厨房探出头来,围裙上沾着油,手上全是面粉。“来了?排骨还得一会儿,你先坐。”林峰换了鞋,走进客厅。母亲在沙发上择韭菜,电视里放着什么综艺节目,观众的笑声一阵一阵的。姐夫在书房里,门关着,里面传出键盘的声音。一切如常。一个普通的周日,一个普通的家庭,一顿普通的炖排骨。林峰坐在沙发上,外甥趴在他旁边,把那辆消防车拆了又装,装了又拆,每次拆开都要喊“舅舅帮我装”,每次装好都要喊“妈妈你看”。

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沙发前的地板上,落在外甥拆了一地的零件上,落在母亲择菜的手指上。林峰靠在沙发上,看着这一切。他忽然觉得自己像一个从很远的地方回来的人,走了很长的路,经过了很多的风景,遇到了很多的人,最后回到了这个小小的、温暖的、什么都没有变的地方。不是因为他无处可去,而是因为他选择回来。

排骨炖好了,端上桌,热气腾腾。他吃了两碗饭,啃了四块排骨,喝了一碗汤。外甥坐在他旁边,把自己碗里的排骨啃得干干净净,骨头堆在桌上,像一个小小的坟包。姐姐说:“你吃慢点,没人跟你抢。”外甥说:“我要比舅舅吃得快。”林峰笑了,放慢了速度,让外甥赢了。外甥赢了之后得意洋洋地在椅子上扭来扭去,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,被姐夫一把捞住了。

吃完饭,外甥拉着林峰去看他新画的画。是一张蜡笔画,画的是一个人、一栋房子、一棵树和一只狗。人画得很大,占满了大半张纸,头上画了三根头发,脸上画了两个圆圈当眼睛,一个弧线当嘴巴。房子是红色的,树是绿色的,狗是棕色的,整个画面颜色鲜艳得像一个水果摊。

“这是谁?”林峰指着那个人。

“舅舅!”外甥说。

林峰看着那个有六根头发——不对,三根,但他数成了六根,因为每根画得太粗了——的“舅舅”,心里涌起一阵奇怪的感觉。在外甥的眼睛里,他就是这样的:一个巨大的、占据了画面中心的、笑着的人。不是工具,不是破局者,不是被设计出来的棋子,只是一个舅舅,一个会陪他拼乐高、会给他买消防车、会和他拉钩说一百年不许变的舅舅。这是外甥眼中的他。这也是他愿意成为的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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