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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28(第3页)

作为伴生法宝,不同甘共苦怎么行?!

他可是抱剑而生的。

做完这件事,冥河心满意足的闭上双眸,继续努力抗衡。

樊柒。

我不想被压弯啊!

你有本事做,你有本事睁开眼睛啊!我知道你在干嘛!

清脆的剑鸣声响起,冥河满意的勾了勾嘴唇。

艹!

我招你惹你了!

还笑!

我看见了!

万年不变的脸,就算是有点笑意都很明显了你知道么!

都是被圣人之威覆盖的,互相放过不好么?!

你是我亲的主人么?假的吧!

体恤一下弱小可怜无助的剑灵不好么!

又不是打架不上了,而且你抗衡也是完全没有用的好么,你腰已经被压下来了,你知道么!

对于樊柒的一大堆所想,冥河并不知道,但是冥河知道的是,现在自己的剑灵内心已经不是惬意了。

是的,冥河可以大致体会到樊柒的心情,虽然再仔细就没有了。

但是这个也已经是实属不易了。

而且自己的剑灵还会听懂话。

也算是还可以。

对此冥河还算满意。

从最开始的不在意,随便都可以,到现在日常观察,也算是别有趣味了。

等到樊柒真正能说出来话已经是百年后的事情了。

穿越过来五百年,才能说话。

这种待遇也是没谁了。

果然他压根没有什么主角光环。

而等到樊柒能够幻化一下人形,略过化形,虽然有些短暂,那也已经是不知道多少年的事情了。

起步太高,有的时候,在最开始就是大问题。

天道卡你,过了海阔天空,不过就身死道消。

要知道,作为伴生灵宝,他也不可能扔下冥河自己出去浪。

而且即便可以,那也不行。

他自己都是冥河的个人财产呢,这要是出去了,万一被人抢了咋办。

这种可能性可是着实不低,毕竟洪荒之中虽然各种宝贝都不少,但是就他这样的先天灵宝还是不少的。

要知道,其实绝大多数的法宝都说后天灵宝,至于后天至宝这种东西,压根不会出现在普通妖的手里。

灵宝同上。

杀人夺宝是常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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